為簡化文書及行政作業流程,爾後各機關函送月報表時,請逕以該表函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免備文。
原「各級機關及公立學校申請自行遴用具有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檢查表」及「各級機關及公立學校申請自行遴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人員檢查表」自本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職務臨時出缺需用考試及格人員月報表
機關地址: 發文日期: 發文文號: 承辦人: 聯絡電話: |
受文者: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副本收受者:○○○○
需用機關 |
官職等 |
職系 |
職稱 |
職務 編號 |
出缺原因及日期 |
需用考試錄取人員 |
備註 | |
考試名稱等級 |
科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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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各機關依其業務需要,於填表說明一所列之情形擇一填入:例如:請准予列入○○年○○考試任用計畫。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工作環境:(身障特考才需填列) 二、符合「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第 點第 款第 目規定。 三、各機關是否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是 □否 四、各機關是否足額進用原住民人員。 □是 □否 □毋須進用 |
(機關條戳)
填表說明:1.請各機關依其業務需要於備註欄第一點填列:「請准予列入○○年○○考試任用計畫」、「請准予列入○○年○○考試任用計畫,並於考試及格人員分配前,准予僱用約(聘)僱人員」、「請分配○○年○○考試○○類科及格之增額錄取人員」、請准予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非現職人員」或「請准予自行遴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等。
2.各機關如欲自行遴用專技轉任人員者,應於備註欄第二點填列係符合審核原則規定,並敘明已辦理公開甄選,且無法羅致合格人員,另請註明前經本局同意列缺之公文日期及文號及辦理公開甄選無法羅致合格人員之相關證明。3.各機關如僅係函報職缺列入考試任用計畫者,則備註欄二之符合「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遴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規定之文字則請自行刪除,以免混淆,序號並請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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